(一) 所需材料:
①本市戶籍人員: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或戶口本;
外來戶籍人員:第二代身份證原件(或戶口本)和暫住證。
②替他人代辦業務需雙方有效證件。
③單位辦理:經辦人攜新增人員花名冊,如有外來人員的并出具二代身份證原件及暫住證。
(二) 收費:
根據《江陰市民卡管理辦法》,2010年1月1日后登記戶籍為江陰市民的和滿足申領條件的暫住人員,將收取20元工本費。相關公告可見市民卡網站。
(三) 領卡
15個工作日后攜帶有效證件及《江陰市市民卡申領回執》前來領卡,代領需攜帶雙方有效證件。